最近很多朋友都說,不想去投票。

大多都是《反正政治這麼亂》、《大家都一樣爛爛》、《不差自己這一票》、《又不知道要投給誰》、《沒興趣》……之類的原因。

你知道嗎?政治的亂、人物的爛,都是因為我們不去投票所造成的!

為什麼呢?

先舉一個例子。

『五年前發生在高雄因議長賄選而補選市議員,竟有多位案主的家屬「含冤出征」,一樣輕鬆選上,主因就在創下歷史新低的三成投票率,大家的疏離或厭棄直接使當選門檻劇降,而傳統的「樁腳和人情戰」得以發揮最大效益,就和不投票有關。』

看懂了嗎?不懂,我來解釋給你聽。

若某個爛候選人,他這個選區有十個人有投票權,所以正常來說,他要得到六票才會當選。結果因為大家的政治冷感,有七個人不出來投票,只剩三個人投票(就是所謂三成的投票率),這樣他只要幾票就能當選呢?答案是二票!(若有人不小心蓋成了廢票,說不定他一票就當選了。)當選門檻馬上降低許多。

然而,選出這個爛的候選人和另外七個人就沒關係嗎?他們不去選就能推責說,那個人作得爛,又不是我選出來的嗎?難道他的當選和你的冷漠沒有直接關係嗎?必竟他們不是從石頭蹦出來的啊。

因為我們不去投票,所以政治就更能把持在爛政客上(因為他們只要討好那三個會出來投票的選民,甚至只要顧好那兩個支持他的人就行了,造成二個人就可以決定十個人的未來。)

雖然出來選的,不一定是最適合、最優質的,但至少我們的一票,可以讓最不適合、最爛的候選人當選機率變小。因為我多投一票,他就必須去多拉一票才能壓過我的票(原本三票,我去投了,變四票,他原本的兩票就不能當選,他只好再去拉出第五票來,變成三比二才能當選,所以困難率就增加了。)

我們無法決定候選人是誰、是不是我們真的喜歡、覺得理想的,不過他們還是出來選了,而且還必定要有人當選,代表他們之中,絕對會有人拿我們的稅金當薪水(還不少喔,零零總總一個月六十萬。)而拿我們辛辛苦苦繳出去錢的人,我們怎麼能不靠自己的選擇決定呢!

再怎麼爛的一群人,應該會有一個在這些人中至少好一點點的(必竟連孔子也說過,三人行,必有我師啊。)我們可以選出心中覺得還可以信賴的那個。就像工作一樣,這些工作不一定是自己最喜歡作的,但為糊口、有薪水,只好先屈就裡頭那個可以接受的,再冀望下一個工作能更好。

也許我們不太聰明,抑或是盲目的,但這一票也是靠小小的腦袋思考過後的選擇。

有人說:「愛的反面不是恨,而是冷漠。」

希望大家都能珍惜手中神聖的一票。雖然選舉並一定能選出最適合這個職位的人來,但民主就是「自作自受」,若連大家都喪失理想或熱情,我們的將來只會被一些願意出來投票的偏執選民把持著。

所以,出來投票吧。

投完了,一切就會暫歸平息。

反正,混亂就像雨天,下完雨後,就能看見彩虹了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瀨名秀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