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許久不見的梁廣與楊搞在一間牛排店門口撞見。

楊搞興高采烈地向他打招呼,卻見他臉色甚差,不是作賊心虛就是身上有屎。

楊搞為了怕影響牛排店內的食慾,便先將他耽擱在屋簷下。

『最近好嗎?』楊搞問。

「不太好。」他答。

『怎麼了嗎?』

「你能告訴我,怎麼樣才能和你一樣,從花心大蘿拔變成敢笑楊搞楊過不癡情嗎?」

『喂喂喂,此話非矣,我並沒有當花心大蘿拔過喔。』

「你明明就一個接一個地換……」

楊搞打斷他,『一個接一個地換是很正常的行為模式,並不能將這種情形無限上綱成花心吶。』

「怎麼不算?」

楊搞看梁廣如此迷惘,只好用很淺顯易懂的方式解說這其中的差異。

『上一個和下一個的時間都沒有重疊到喔,所以這符合普羅大眾的認知的,一次與一個人交往。』

「可是你和這個分手後,就有和下一個在一起。」

『讓我先釐清你的想法,你花心的定義是因為時間太近嗎?還是一次和多人交往?』

「一次和多人交往當然就是花心,時間太近也算。」

『怎麼能算呢?如果這樣都算花心,那交過兩個以上的情人都算花心了。』

「此話何解?」

『如果某人和甲女分手後,過了五天和乙女在一起,算花心嗎?」

「應該算。」

『如果是過五年呢?』

「那就不算。」

『見鬼了!為什麼恢復單身後,還有規定多久才能交下個女朋友。』

梁廣沉默不語。

『這就對了,簡單來說,其實這就和嘴巴裡面有食物是一樣的道理,你嘴巴有東西,就沒辦法吃下一樣菜。』

「嘴巴有東西?」

嘴巴有東西時不能發出聲音……舉例來說,如果正在吃口香糖,等一下要去吃牛排,自然會先把口香糖吐掉,才吃牛排。這是自然法則,不是花心。』

「可是萬一你口香糖吐掉了,然後走到牛排店以後發現一堆人在排隊,想吃還輪不到你咧?」

『有可能,這時你也可以去吃肉燥麵,不一定非要吃牛排不可。』

「不過當你要進去牛排店以前,你就已經知道你要吃牛排了。所以進去以前,就應該要把口香糖吐掉。」

『此話差矣。你何時看到牛排店外面會寫”請勿嚼食口香糖”或”進入時請先吐掉口香糖”,只會寫”請勿攜帶外食”。』

「所以別人就會認為你花心啊,還沒吐乾淨就想要再吃。」

『這是你個人的觀點,但大家並不一定都這樣覺得喔。大多數都會等到要上菜前,才拿衛生紙吐掉。不會要進門口前就吐掉的。』

「我就會。」

『所以你是少數,才會有錯誤的認知失調。』

「看來似乎是我錯怪你了,你並沒有花心,一個接一個是很正常的。你真的是一個癡情種。」

『當然。別說了,來吃牛排吧。你請客。』

「那口香糖呢?」

『吞掉吧。』

語畢,楊搞將口香糖吞進腸胃裡。

梁廣目瞪口呆,口香糖伴著口水滾落到地上。。

但大家並不會這樣覺得喔
(下午 11:00) ✖senna, Q: 大家都會等到要上菜前
(下午 11:00) ✖senna, Q: 才拿衛生紙吐掉
(下午 11:00) ✖senna, Q: 不會要進門口 就吐掉的
(下午 11:00) ✖senna, Q: 這是常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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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瀨名秀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