偶然遇見,以前的那個舊情人,該認不認間,就走遠。

或許我該往前,親切的打聲招呼,說:

『嘿!好久不見。我們不見的日子比相見的還多好幾倍。』

抑或再更虛偽一點:

『唷!一點也沒變,自從分開那一天,我不曾記得過妳的臉。』

是吧!她一直都沒在變,生活還是一直地持續,身旁仍有著其他
的伴侶,變得是我,因為不在她身邊。

沒錯!什麼都沒變,變得只是我所熟悉的那份感覺,而不是她。

也許,那份熟悉的味道,陌生一點也可以,反正熟悉和陌生,只
是時間長短的分別。

人啊!真是可憐,而且好奇怪,真的好奇怪。

原本以為這些刻骨銘心的事一輩子都忘不了,怎麼就忘記了呢?

原本以為會最相憶的那個人,卻也成為了印象最模糊的那個人。

原本以為會是最特別的日子,卻也變得日復一日的平常。

原本以為會一直相愛到盡頭,卻也找不到怎麼再繼續。

原本以為會狠重要,卻也完全不重要。

原本一直以為會怎樣的人事物,到最後,時光和歲月都能把它變
得一點兒也不怎樣。

應該狠特別,好像也沒多特別。

應該要記住,好像也沒必要。

是不是我活得太過現實,喪失了一些浪漫的樣子,這算是反樸歸
真的省思,還是另一種莫名的堅持。

也許,過了些時日,這個狠特別世界,也會變得一點兒也不特別
了,我想,那時,大家應該都能狠快樂地在空中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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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瀨名秀俊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