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好笑的動新聞影片 台大研究生 賣「大鵰」籌旅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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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這樣有犯法唷?」
這名研究生 - 巨屌哥 - 發出這樣的吶喊,讓我心中有所感慨。
看到犯罪者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樣的罪,是該由我出來幫他釐清疑問的時候。
看到這個標誌,知道它是代表了什麼嗎?
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
是的,它就是公平交易委員會,是中華民國監理商業交易行為(即反托拉斯)的主管機關。
讓我們來看看它的主管業務。
* 獨占事業
* 事業體結合
* 聯合行為
* 多層次傳銷
* 不公平競爭
o 統一定價
o 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之虞行為
o 仿冒商標或包裝
o 商品(含包裝)或廣告虛偽不實
接下來,我們來看看巨屌哥犯了什麼罪。
一.獨佔事業 ⓞ 成立
首先,巨屌哥就違反了第一項業務。
一出來,大家還混個屁啊!這不是獨佔是什麼?
強者我同學梁廣 - 起床後還不到他睡覺時的長度,這還有什麼搞頭。
光這點,就該要『違以反托拉斯的精神』,禁止他繼續獨佔這個市場。
二.海綿體事業體結合 △ 爭議
在此次交易中,看不到他有和其它事業體進行結合的活動,最多只能以『結合未遂』論告發。
三.聯合行為 ✖ 撤銷
此次為一家事業體,並無其它事業體合作,故不成立聯合行為。
四.多層次傳銷 ✖ 撤銷
因為他強調自己『身經百戰、經驗豐富』,可見他已經擁有許多名客戶,然而本次無法查證他擁有下線以至成為傳銷事業。
故不偵辦此項目。
五.不公平競爭
1. 統一定價 ⓞ 成立
援交對象僅限女性,漂亮女生只要三千元、「恐龍妹」要五千元。
針對不同對象而有不同收價,並無統一定價,此項為違法之行為。
2. 限制競爭或妨礙公平競爭之虞行為 ✖ 撤銷
雖然他屬獨佔事業,但查無限制或防礙公平競爭之行為。
例如,梁廣仍然可以與巨屌哥競爭 - 雖然知道輸一大截,但那是個人造業個人擔。故此項無須爭議。
3. 仿冒商標或包裝 ✖ 撤銷
根據Google大神搜尋後,並無他人稱之『巨屌哥』,頂多只有『巨屌頭』。
不過相信大家仍可清楚地分辨『巨屌哥』與『巨屌頭』的明顯差異。
故不起訴。
4. 商品(含包裝)或廣告虛偽不實 △ 嚴重爭議
裡頭屬於最值得重視的就是這一項了。
是不是商品與它的廣告有無虛偽不實之行為,非得要查個水落石出,不能唬攏過去。
16公分就該要有16公分,24公分也要真的到達24公分,差1mm都不行。
有請公平交易委員會好好調查這一項目,給客戶及競爭對手一個滿意的交代。
希望法匠如此地依據法條來論述一番,巨屌哥此時應該知道自己的是否有犯罪了吧。
最後,還是要跟強者我同學梁廣說一句話『大俠隨身帶巨屌,你不是大俠,帶香蕉。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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