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,Gmail的Logo,就是比Hotmail的可愛的多多。
叫人怎能不喜歡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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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發現,現在大家都不太記得彼此的E-Mail了,因為即時通訊太方便了,所以就沒在管E-Mail了。
可是E-mail還是很好用的東西,像是要寄資料、拉滴賽或是分享一些無聊的檔案,都需要E-MAIL。
但大家怎麼知道E-mail現在是使用哪一個呢?
要問才會知道。
這樣好像很麻煩,所以最容易的方法就是,寄到msn的mail裡。
但我又不使用hotmail的,所以下定決定,把msn的mail改成我在用的E-mail,一勞永逸。
這就是我在轉帳號的由來了。
鄉親啊,看到這個文章後,快把我的MSN,改到Gmail那個帳號裡吧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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